第一条 树立一切为了教学的服务意识,加强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完善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根据教务处的课程安排,管理员应提前十分钟到位,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学生能准时上课。
第三条 有收集各指导老师意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适当更新添加计算机硬配件和软件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学生机房,不得擅自把软件外借。学生机房钥匙由管理员专管,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转交他人。
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检测维护,要指导教师和学生掌握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检查清点设备数量,检查有无丢失损坏问题。
第六条 设备出现损坏问题时,查明原因,如责任在管理员,按情况轻重给予赔偿处罚。
第七条 保持学生机房整洁卫生;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提高警惕,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八条 下课后,应对学生机房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第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章制度从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网络中心机房建成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