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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平台: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普通本科院校申报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依照《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冀教高函〔2019〕8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开展课程遴选申报工作。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131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附件1-5)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6,以下简称《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课程推荐数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数额为287门(不含部省合建及部委属高校)。校本部可统筹使用独立学院推荐数额。我省推荐的国家级一流课程应为已立项建设的省级一流课程、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拟推荐省级立项课程。第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将作为我省分配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指标的重要依据。推荐数额分配详见《河北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数额分配表》(附件7,以下简称《数额分配表》)。

四、申报推荐工作程序

(一)报送联系人

各高校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8)的扫描件及Excel文档发送至邮箱gjc66005122@163.com,以获取“工作网”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学校名称

(二)学校遴选申报

各高校要组织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认定办法》、《申报说明》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分配数额,对本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遴选。同等水平下,已立项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优先推荐遴选结果需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高校将申报备案表(附件9,一式一份)、申报书(附件1-5,一式三份与支撑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与学校申报公文(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10,一式一份)一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寄送)至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66005122@163.com(如有超大附件请使用QQ邮箱发送)。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三)省评审推荐

在学校遴选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认定办法》和《申报说明》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遴选。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于5月底将遴选出的五类优秀课程,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

(四)网络申报

各高校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按省教育厅公布名单组织课程负责人登录教育部“工作网”,高质量完成推荐课程填写、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审核后,高校须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附件9,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6月28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材料一律以网络填报和打印提交的材料为准。

五、认定后管理

各高校要各自建立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建设规划、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上传和更新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相关内容和建设成果等材料。各省级平台承担一流本科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配合开展课程审查和线上教学活动。要不断更新并提升技术和数据服务水平,监控和打击不良学习行为。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六、组织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要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倩,田野,电话:0311-66005122,66005120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教育厅高教处,邮编:050051,电子邮箱:gjc66005122@163.com

“工作网”联系人:张秀芹,电话:010-58581673,电子信箱:zhangxq@crct.edu.cn。技术支持:陈老师,电话:18612096969。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填报咨询,请联系“实验空间”。联系人:王妍,电话:010-58582357010-58581546010-58582301,电子信箱:service@ilab-x.com;技术接口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10-5858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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