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明年开始申报的第十二届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提前掌握报奖情况,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市社科联)拟从本届评奖开始,试行评奖成果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要求
1、专著、编著类成果申报需提供成果封面、内容提要及成果目录复印件两份。
2、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成果复印件两份。
3、申报参评的调研报告或其他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交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采纳以及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4、已确定年内发表但未拿到样刊的成果,可提交用稿证明申报。
5、在附件中的汇总表内填写本人申报信息。
二、申报范围
1、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正式出版(以第一版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科普读物、工具书;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和经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2、提交国际、国内、省内重要学术会议并全文收入公开出版论文集的论文。
3、切实应用于保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建议、对策性研究成果;被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4、研究、宣传、普及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社会科学类音像制品。
5、出版日期署为2012年7月1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延误,到2013年成书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本届评奖。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本届评奖时限内可以参加本届评奖。
6、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中小学教材、未结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以及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7、凡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奖励及市社科规划课题奖的社科成果,不再参加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一经发现,追回奖项)。
三、注意事项
1、多卷本的著作,参评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日期为准,属同一选题,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选题且相对独立成卷(册)的,可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
2、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译著须提交中外两种文本。
3、每人申报成果数额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最多一项(包括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8日。
5、由本院国际合作与科技处统一组织和报送,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地点:行政楼213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联系人:李艳羽
联系电话:2195516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