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4年校级科研课题”主持人: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14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结题。请各位通过中期检查的主持人认真按照《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并及时上报。结项材料包括: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变更)、中期检查呈报表(含审核意见)及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及研究成果的电子版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应在结题截止日期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向国际合作与科技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时限为半年。
报送地址:科技处(行政楼218)
联系电话:2195655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3-10-15